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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扶贫领域截留挪用民生资金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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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查处的1起扶贫领域截留挪用民生资金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新宁县回龙寺镇杨桥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书云,党支部副书记伍玉明违纪案。王书云在任回龙寺镇杨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该村私设“小金库”160000元,用于村开支,负有直接责任。伍玉明在任回龙寺镇杨桥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原龙口村以虚假方式,骗取扶贫资金47200元,用于支付该村村部建设工程款,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2月,王书云、伍玉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恣意妄为,无视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手中的权力,虚报套取、截留挪用民生资金,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这种违纪违规行为,必须严厉查处。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各级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好主责部门的专业优势履行好自身的监督职责,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和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升监督效能,紧盯“小微权力”持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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