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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思源实验学校原财务人员刘爱花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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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宁县监委对新宁县思源实验学校原财务人员刘爱花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刘爱花利用担任新宁县思源实验学校财务人员的职务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犯罪和挪用公款犯罪。

刘爱花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其行为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新宁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新宁县委批准,由新宁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挪用款项;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主办单位:中共新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宁县监察委员会  xnjwjyq@163.com  电话:0739-482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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