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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八项规定” 要“惩”“防”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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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中央出台“八项规定”,随着“八项规定”的不断推进落实,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社会风气明显改善。中央通过狠抓“八项规定”的落实,展示中国共产党在正风肃纪、惩治腐败上,所表现出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及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

  继中央“八项规定”之后,2017年12月,湖南省委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由此可见,我党对于落实 “八项规定”的态度是坚决的。加强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过去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驰而不息。

  落实“八项规定”,推进反腐倡廉,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建立惩腐制度,又要完善防腐机制。《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惩前是为毖后,防患于未然。惩、 治都是手段,救人才是目的。也就是说惩治违纪干部只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的一种手段。因此,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时,我们应本着治病救人的目的,做到“惩”“防”并举。

  如何做到“惩”“防”并举呢?

  一是要建立惩腐制度,由“惩”生畏。要通过查处、通报一批典型的违纪、违规案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一个人一旦失去了敬畏之心,往往也就失去了底线。要教育党员干部修身处世小心谨慎,常怀恐惧惕厉之心,要从心底害怕受到党纪处分,进而约束自己不作出违规、违纪行为。党员干部只有在心间多了几分对纪律的敬畏,才会自觉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在工作方面,还是生活和自身修养上,要做到堂堂正正为人,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官,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要完善防腐机制, 以“防”促廉。要想领导干部廉洁,必须要完善防腐机制。首先要抓好学习教育,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党规党纪,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党规党纪进心入脑,让干部心中有戒,方能保证言行不违规、不越矩;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遵规守纪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其次落实权力监督,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就有可能产生腐败。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按制度的轨道运行,用制度监督、约束权力,才能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干部才不会 “越轨”,贪腐就难以发生。最后要建立预警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抓住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形势多样的宣传警示活动。要做到“婆婆嘴”常说、 “紧箍咒”常念,及时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提高警惕,约束自身权力,拒绝糖衣炮弹的腐蚀,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远离腐化堕落,远离犯罪深渊。

  通过惩处典型案例,形成反腐的高压态势,让党员干部心中有规矩,行事有规则,常存敬畏之心,不敢腐。通过完善防腐机制,落实制度监督,经常警示提醒,强化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让干部不想腐。这样才能真正落实好“八项规定”,教育好党员,建设好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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