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千里买白酒,还是权力“惹的祸”
文章来源: 编辑: 时间:“近日,一则关于湖南省安化县公安局违规采购、消费600瓶白酒的通报,让这个湘中小城进入公众视野。通报称,2016年6月,安化县公安局违规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采购了600瓶白酒。截至2017年1月,该批白酒被县公安局机关食堂用于112次晚餐接待消费,其中用于内部违规公款吃喝22次,用于无公函接待消费90次。”(人民网2018.5.28)
据媒体报道:2016年6月24日,经安化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同意,警务保障室副主任成钰、民警刘晓松及司机驾驶一辆16座警车,赴贵州省茅台镇采购白酒。6月26日,成钰一行将所购100箱无标识瓶装白酒运回安化。该批白酒共计600瓶,每瓶500毫升,单价80元,共付款4.8万元。自买回次日起,被用于局机关食堂晚餐接待消费,2017年1月用完,共计112次。
半年时间,600瓶白酒,112次接待消费,内部违规公款吃喝22次,还有90次用于无公函接待消费。从某种层度上讲,该局在接待上不说“高大上”,至少也可以算得上“疯狂豪饮”;而该局的解释似乎还觉得受了“委屈”,“是公务接待任务重”,“我们接手后首先想到的就是把公务接待费用降下来”“ 2016年公务接待费(含工会经费支出)为658579.40元,较2015年的774358.50元还是减少了15%”。而更令人惊诧的是,在时下更加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该局竟然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不顾,公然动用警车远赴贵州采购白酒,本用于侦查、缉拿罪犯的警车竟然成了吃喝玩乐的交通工具。该局大肆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警车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一一踩在脚下,在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之外,其背后的原因或许更令人深思。
其实,其肆无忌惮的背后,折射出的还是权力在作祟。该局部分人员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或许还在于其是权力的执行者,可以不接受群众的监督。令人可笑的是,安化县公安局食堂入口处,赫然挂着一块“公务接待警示牌”,明确列出无公函一律不接待、公务接待一律不饮酒等禁令。但调查显示,警示牌里每一项禁止内容,都曾在这里“习以为常”。事实上,从该局此前被问责、查处的一些现象来看,从7名民警因违规入股经商、长期旷工不上班,到2名民警挪用公款和赌博;从时任副县长、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博文滥发津补贴、未按规定招投标,再到贾博文与时任局党组副书记、政委张跃军带队公款旅游……,都明明白白的证明该局的“不一般”。“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这都是一种“习以为常”的特权思想在作怪。
好在,相关责任人都受到纪律的严肃处理。“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良好环境。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使领导干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确实,再严格的规定如果只是挂在墙上,而不放在落实和执行上,就会形同空文;再严厉的禁令如何不从自己做起,那就会变成一地鸡毛。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此案也再次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也充分表明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依然淡漠,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仍任重道远。所以,要更加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加大惩治力度,对“四风”问题要采取“零容忍”,露头就打。要健全监督制度,让更多的群众参与监督,让“三公”更加阳光透明,才能实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落地生根,从而促进干部作风、政治生态的根本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