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2012年度作风建设工作考核评分及评分细则
文章来源: 编辑: 时间:2012-05-14为切实做好干部作风建设考核评价,深入开展“治假、治浮、治庸、治懒、治散、治奢”的干部作风建设整治活动,达到治假树公信,治浮出实效,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治奢促清廉的作风建设工作目标。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十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原则
作风建设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采取量化计分方法,详见附件《新宁县2012年度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及评分细则》。
三、考核内容
1、加强对作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尤其是单位“一把手”自觉抓、主动抓、坚决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的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发〔2006〕5号《中共新宁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的精神,单位作风建设建章建制情况。
3、“走访群众听民声,深入基层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情况。
4、单位作风建设的创新工作。
5、作风建设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6、社会对各单位作风建设工作的评价情况。
7、单位政务公开、优环工作、遏制“三公消费”等工作相关作风建设的内容。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1、被考核单位开展自查和总结。
2、听取被考核单位开展作风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3、查阅有关作风建设工作台帐资料。
4、组织对作风建设工作民意测评。
5、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单位反馈。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作风建设考核结果纳入县绩效文明考核范围,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
2、作风建设考核结果运用做到“二结合”:一是与干部职务晋升,选用调整相结合;二是与干部评优评先相结合。
3、对作风建设工作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4、作风建设被通报的干部,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作风建设年度考评总分末位二名的单位,取消当年单位“一把手”及单位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单位负责人应在新宁电视台公开致歉,在崀山报刊登致歉信。连续两年末位的单位,建议县委对单位“一把手”予以调整。县直单位及乡镇辖区内年度内发生三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行为受到县作风办查处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引咎辞职。
六、本考核细则由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宁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
附:
新宁县2012年度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及评分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得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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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减分 |
加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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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作风建设有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年初有工作方案,半年、年终有工作总结。 |
每缺一项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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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年初作风建设方案拟解决本单位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不少于5个,并报县作风办,年终解决到位。 |
每未解决一项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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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严格执行开门办公制度。 |
督查每发现一起关门办公;外出未悬挂去向牌的每次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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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规范出勤登记。上班签到规范,请销假制度完备。 |
签到不规范的每次扣2分,有未按时签到现象的每次扣2分,有脱岗现象的每次扣5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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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作风建设主题月活动人员经费到位,解决群众难点问题2个以上。 |
人员未到位扣2分,经费未到位扣2分,难题未解决每个扣3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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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乡镇干部每月住宿不少于20晚,每名干部应联系10户农户。(除村支两委及组长外农户) |
督查发现未有在岗值班的每人次扣1分,抽查联系户工作未到位的每次扣2分,每发现住宿未满勤的每人次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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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单位作风建设督查、抽查、被通报情况。 |
单位人员违反作风建设十条规定,在作风督查、抽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单位每次扣2分,单位个人被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单位1.5分(下属单位被通报的扣主管部门分;属双向管理的部门被通报,主管部门、乡镇各扣0.75分;县直单位或乡镇辖区内年度发生三起干部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行为受查处的,扣除此项分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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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作风建设民意调查:重点考核各单位全面提高服务水平情况,抽取客户办理信息,了解办结时效,办理作风情况,听取反馈。汇总作风建设举报查处情况。 |
每查证一起“索、拿、卡、要”的扣5分,每查证一起审批服务事项有效投诉的扣2分,每查处一起违法行政、乱作为行为扣5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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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全年上报作风建设信息、宣传报道不少于3篇,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
每少一篇扣1分,每超一篇加0.5分,总加分不超过1.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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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认真做好单位维稳工作,及时做好辖区、单位矛盾纠纷排解化解,及时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风险评估。 |
对本单位或辖区纠纷化解、排解不得力、不及时引发群体事件;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失误,引发群体事件的,扣除此项分值,单位列入下年度作风建设重点管理单位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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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做好信访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安排1次接访,每周有一名班子成员接访。 |
凡因未按公开办信要求,未建立接访值班制度;接访不作为的,每起扣2分。未做好息访工作,造成越级上访,每次扣2分;引发群体事件的,扣除此项分值,单位列入下年度作风建设重点管理单位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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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作风建设特色工作。 |
全年开展作风建设特色工作,受县纪委以上肯定的总加分不超过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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