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切实落实“两个责任” 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文章来源: 编辑: 时间:2015-06-102015年以来,新宁县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牢牵住“两个责任”牛鼻子,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规矩意识,狠抓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积极推行“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树立履责意识,落实“两个责任”不含糊。县委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县委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县委常委会3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所联系的乡镇和分管单位履责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全县上年度评先评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廉政审查,共取消34个单位108名干部职工评先评优资格;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48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严肃政府机构改革纪律,启动8个拟撤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名党委(党组)书记和24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
积极监督检查,服务经济发展不动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围绕“旅游立县”发展战略,对崀山创建全国5A级景区开展纪律督查,保证人员到岗到位;积极参与打击“两违”行动的督查,对违法建房的国家公职人员予以严肃查处,确保打击“两违”扎实推进;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对全县501个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地毯式清查,清理“吃空饷”人员177人,追缴金额50余万元;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力度,开展春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全县人事招考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诚信经营承诺制度,防止发生商业贿赂,打造诚信医疗体系。
突出纪律审查,坚决惩腐肃贪不手软。县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把查办大要案件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完善信访举报制度,拓宽举报渠道,认真经营案件线索,做到与公、检、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资源共享、信息共用,完善反腐协调机制,在一些大要案件查办时,做到了良性互动,形成了办案合力。2014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2件,同比增长107.4%,立案数位居全市第一。2015年1-5月,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22件,同比增长373.45%;党政纪立案27件,同比增长28.57%;结案33件,处分34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查处了一批社会影响力较大的腐败案件。
认真执行禁令,狠抓“四风”整治不懈怠。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住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定时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干部作风督查4次,暗访行动6次,下发督查通报4期,通报批评单位14个、干部13人,约谈30人,诫勉谈话2人,免职处理3人,党政纪处分1人。对全县超编公务用车、超标配备公车、公车私用等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查处公车私用行为4起。严把外出学习考察审批关,没有批准一起与工作需要无关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严格执行工作日中餐禁止饮酒、禁止用公款相互宴请等规定,查处违规操办酒宴1起。
深化预防腐败,扎紧制度笼子不放松。扎实开展廉政“三项教育”活动,全县1000多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向县委作出《个人廉洁从政承诺书》,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党纪条规知识考试。监督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出台了《关于“庸懒散”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等5个专项整治方案,下发了严肃政府机构改革纪律等制度性、规范性文件,从而发挥了源头上预防、行为上规范、纪律上约束的积极作用。
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自身建设不偏袒。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面对压力不畏难,遇到阻力不退缩,始终把履行监督责任贯穿于案件查处、正风肃纪和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契机,以“三严三实”为准绳,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担当意识。结合“三项教育”活动,一月一学习,季度一总结,做到内练功夫外树形象。对委局的14项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对干部管理进一步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防止“灯下黑”。2015年以来,共对4名纪检监察干部予以严肃查处,决不袒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