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纪委2015年决算报编表说明
文章来源: 编辑: 时间:2016-09-14 县纪委监察局属政府机关,2015年调入1人,年末在职人员33人,较上年末32人增加1人,离退休12人(其中离休1人)。2015年财政下达指标6405110元(不包括在职、退休人员工资),实际使用指标6137324.50元,下达指标结余267785.50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060947.10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660024元、退休人员工资263598.60元),本年经费支出7060947.10元。全年完成罚没收入1552927元。201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开支446651.42元,较2014年446374元多开支277.42元,基本实现了零增长。本年“因公出国(境)支出”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9196.42元,较2014年185641元多开支23555.42元,原因是省纪委配置的2台办案车辆因没有专职司机未经常使用,本年度因办案多任务重,特聘请了一名专业司机,将省纪委配置的一台越野车作为日常办案车辆使用,同比应增加1/3的费用为9.3万元,较本年度增加的2.36万元减少了6.94万元,降幅为24%。“公务接待费”开支237455元,较2014年260733元减少23278元,降幅为9.8%,其中购政府分配接待酒开支58800元,维稳购酒41472元,计100272元。另科目2011102一般管理事务开支438160元,用于廉政三项教育、金纪工程维护、办案专项支出等,均为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生产补贴200000元,用于拨付18个乡镇办案费各10000元计180000元,余20000元用于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开支。
新宁县纪委监察局
2016年元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