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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文章来源: 编辑:  时间:2018-05-02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同级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辖区内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

(二)主管全县监察工作。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三)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和省、市在新宁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四)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的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县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三)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的决定。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六)调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委组织部对乡镇和县直部、办、委、局的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八)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九)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十一)承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新宁县纪委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内设室(部、中心)、12个派驻纪检组,巡察办、3个巡察组及16个乡镇纪委等。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收入包括公共财政拨款、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非税收入拨款以及社保基金(离退休费)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下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

(一)年初预算收入1457.63万元,其中:本年县级财政拨款(补助)1318.25万元,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非税收入拨款75万元,社保基金(离退休费)拨款64.38万元。

(二)2018年初预算支出:145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15万元,社会保障基金支出64.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1.9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457.63万元。基本支出1457.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89.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1.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38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17.1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纪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纪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1.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纪委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为“互联网+”建设设备购置费。 共有车辆4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新宁县纪委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附件:县纪委2018年预算公开明细表.xls

主办单位:中共新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宁县监察委员会  xnjwjyq@163.com  电话:0739-482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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