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抓手”强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文章来源: 编辑: 时间:2018-06-05今年以来,新宁县纪委监委坚持“五个抓手”,充分发挥“监督中再监督、检查中再检查”职能,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紧盯脱贫攻坚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了一批案件,问责了一批干部,退还了一批资金,通报了一批典型,取得阶段性成效。
以提高“政治站位”为抓手,在压紧压实责任上下功夫。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抓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制定并印发了《新宁县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全县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各级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以履行“政治责任”为抓手,在关键问题上下功夫。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意识,更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治理脱贫攻坚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不到位问题、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项目实施不规范、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和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急躁厌战、“四假”等作风问题以及基层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扫黑除恶不力等问题。
以全方位“正风肃纪”为抓手,在专项治理上下功夫。一是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违规公款吃喝问题3815起,暂停9起项目建设,暂缓1起项目搬迁,纠正超标办公用房面积633.3平方米,1人主动上交红包礼金1800元。二是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治理。在对2016年所发津贴补贴奖金进行了专项清理,清退2488.6343万元外,今年5月,再次部署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再次清退了216.636万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7个,其中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5人。三是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四风”督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四风”问题专项督查,下发作风督查通报4期,通报批评19人,通报批评单位7个,警示谈话55人,查处问题20起,党政纪处分16人。四是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出入境外学习考察等事项进行审查备案,共审核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26起,对11起外出考察进行审批备案,对24人申办出入境证件进行备案,对10人因私出国境进行审核备案。对2名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进行登记,对4个单位开展相关活动方案进行审核备案;对1245人次评先评优资格以及提拔重用进行廉政审查,对新提拔重用的57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同时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对2个单位公车采购进行事前备案审批,并结合干部作风督查,对4起单位公车节假日违规使用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
以查办“典型案件”为抓手,在执纪问责上下功夫。动真碰硬,严肃执纪问责,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发现 158条扶贫领域有关问题线索,查处25例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2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被公开通报曝光。
以适时“调度考核”为抓手,在治理常态化上下功夫。将专项治理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小结、全年总考核”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评估,对工作推进、问题整改不力的,及时按程序问责;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制定并出台津补贴及奖金发放等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治理和规范工作,实现专项治理常态化、规范化。
至5月底,该县调查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58条,立案53件,查办典型案例25件,党纪政纪处分人25人,追缴资金 15.5197万元,退还群众资金 1.6136万元;下发专项治理通报 8期,公开点名曝光 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