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文章来源: 编辑: 时间:2018-01-26十九大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的纠“四风”、转作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肃查处影响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的“四风”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新宁县麻林瑶族乡林业站工作人员刘修发违纪案。2017年6月23日刘修发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新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刘修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指示,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巩固“四治四提”、“禁赌限牌”专项整治工作成绩,促进全县干部作风大转变,干事创业氛围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