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宁县纪委关于2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文章来源: 编辑: 时间:2018-02-27十九大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的纠“四风”、转作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肃查处影响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的“四风”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新宁县财政局正科级干部周明违纪案。周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于2017年11月20日工作日中餐饮酒,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新宁县丰田乡上丰村党员莫海清违纪案。莫海清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成瘾。2016年1月8日,县公安局对莫海清行政拘留十日,并责令莫海清在金石镇刘家井社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莫海清因吸毒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市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和县十二届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节前、节后不放松,持之以恒抓纪律,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