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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一、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办公室(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县民政局(县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县革命老根据地工作办公室)等3家单位。

  二、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人大机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等3家单位。

  三、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烟叶生产管理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城市公共客运服务中心、县水运事务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邓银公路超限检测站、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统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等6家单位。

  四、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政协机关、县委统战部(县侨联)、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县工业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县三新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市场服务中心)、县工商联等6家单位。

  五、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机构编制管理信息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科协、县委党校等10家单位。

  授权监督:邵阳市残疾人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六、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宣传部(社科联)、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县网络舆情监测中心)、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县计划生育协会、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骨伤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回龙寺中心卫生院)、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等6家单位。

  七、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森林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6家单位。

  八、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公安局(含县交警大队)。

  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教育局(含一中、二中、三中、县教师进修学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十、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财政局(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财政事务中心、城镇农村投资有限公司、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县发展和改革局(县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工业企业信息化服务中心)、县审计局等4家单位。

  十一、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农机事务中心、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业农村特色产业开发服务中心、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白沙农场管理区、县农民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水利局(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县河道堤坝维护中心、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堡口电力排灌站、东岭电站、老虎坝水轮泵管理站、三口渡电站、三联水库管理站、黄龙电站)、县林业局(县竹木流通事务中心、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崀山珍稀植物研究所、东岭林场、谢家岭林场、县木材公司)、新宁夫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等4家单位。

  十二、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县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县自来水公司)、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交易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新宁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3家单位。

  推动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湖南舜皇山国家级自然资源保护区管理局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推进过程中,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崀山风景名胜区监测展示服务中心、恒源公司、盛源公司)由县纪委县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联系,湖南舜皇山国家级自然资源保护区管理局(舜皇山林场、万峰林场、紫云山林场、金子岭林场)由县纪委县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联系。

  鉴于我县机构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完成后单位名称如有变动,参照省市同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神进行。国有企业的监管按“谁出资,谁管理”的原则由对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乡镇学校和卫生院的监管按党组织关系归属进行管理。后期省市如有新的文件精神,以省市文件精神为准。

主办单位:中共新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宁县监察委员会  xnjwjyq@163.com  电话:0739-4822373
单位地址:新宁县金石镇箭楼街道新宁县人民政府大院6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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